乡村振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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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农村贫困人口补贴
服务对象
60周岁(含)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支持方式
60
周岁(含)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发放
240
元,按月发放。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政策依据
《关于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贴的通知》(吉扶办联〔2020〕13号)
服务部门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
任铖;13844797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