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社会民生政策
  • 政策要点 特设岗位教师考核
    服务对象 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支持方式
    1. 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2. 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3. 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落编。4. 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职称、晋级、评优、参培、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服务部门 珲春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 崔光哲;0433-751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