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社会民生政策
  • 政策要点 幼儿园经费保障
    服务对象 珲春市境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所有公办幼儿园
    支持方式

    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水平,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有效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给予600元/生/年。

    政策依据 《珲春市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珲政办发〔2019〕2号)
    服务部门 珲春市教育局、珲春市财政局
    政策咨询 汪吉彦;0433-7515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