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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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税费减免
服务对象
科技创新企业
支持方式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在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服务部门
延边州税务局
政策咨询
周熙尧;0433—511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