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创新创业政策
  • 政策要点 税费减免
    服务对象 科技创新企业
    支持方式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在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服务部门 延边州税务局
    政策咨询 周熙尧;0433—511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