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州政发〔2016〕5号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延边州第一至六批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做好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法保护、科学规划的精神,我州于近期对全州境内第一至第六批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划定,现将划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延边州第一至第六批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表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