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延边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1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任务,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研究协调我州清欠工作中有关事项。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金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南成根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胜利 州工信局局长
成 员:肖志刚 州政务数字局局长
高 淳 州发改委副主任
玄龙男 州财政局副局长
沈 哲 州医食办主任
朱正东 州人社局副调研员
金昌律 延吉市委常委
吴贤哲 珲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方光辉 图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凤群 敦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振生 龙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都宏宇 和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金刚 汪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燕彤 安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局,承担协调及汇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哲同志兼任,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