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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边环保
收藏 更新时间:2019-11-26 15:20
人水和谐 文明涌动——珲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纪略
  水是生命之源、生活之本、生态之基。今年以来,珲春市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加大问题排查整改力度,保护“青山绿水”,助力水生态文明建设。 珲春市时刻绷紧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这根弦,明确“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确定三级河长,因河施策定期巡河、定期清河,推进问题整改。组成联合督查组,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开通举报热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务网等渠道向群众公布,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征求意见建议,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现在村里有了河长,还安排了巡河员,我们大家也开始注意保护河水、河道环境了。”珲春市杨泡满族乡泡子沿村村民金增燮说。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杨泡满族乡因地制宜制定《“河长制”工作规划网格图》,将全乡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压实河(湖)生态治理和监管责任,将河长制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工作小组,定期对“河长制”工作开展进行督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形成“乡级河长-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级河长-全体村民”的层级管控模式,保证辖区内河湖长清。

 杨泡满族乡只是珲春落实“河长制”工作的一个缩影。工作中,全市各乡镇迅速行动,针对辖区河段存在的非法采砂、私搭乱建、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各类清河整治行动。其中,板石镇先后两次清理整治了辖区河流和水库,累计清理垃圾200余吨。通过重点整治,该镇辖区的光新河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春化镇清理整治沟系内养殖户3户、非法种植户6户,坝域内私搭乱建3户、堆放牧草5户,制止非法采砂1家,开展河道整治行动3次,清理河道垃圾800余吨;哈达门乡开展专项行动,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建进行拆除,对河道内阻碍行洪的砂场进行清障整治;三家子满族乡通过印发《河长倡议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等,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河湖的意识。并积极谋划项目,研究从根本上解决河湖污染治理措施;密江乡排查河道内非法种植户1处、面积0.1公顷,目前,该养殖户已退出。排查非法采砂2处、面积3.1公顷,整治非法侵占河道、私挖鱼池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