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8日,五年一度的全省公安系统先进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长春举行,表彰党的十九大以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州公安机关1人荣获“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1个集体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18人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获得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是,延吉市公安局副局长崔红星。获得吉林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的是,延吉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延吉市公安局环侦大队、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敦化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珲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珲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图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龙井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和龙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安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涉密单位略)。获得吉林省优秀人民警察的是,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靳鹏、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王守军、延吉市公安局进学派出所民警金学哲、延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金光、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所长刘伟、敦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靳正兵、敦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卢笛、敦化市公安局丹江派出所所长刘刚、珲春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教导员叶鹏、珲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高昆峰、图们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冯明伟、龙井市公安局警保室主任房智强、龙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许贞姬、和龙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相一、汪清县公安局天桥岭派出所所长范宏波、安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孙京芳、延吉市看守所副所长韩虎林、汪清县看守所民警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