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实现“从有到优”的质的飞跃;文化惠民服务遍布城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文艺创作硕果累累,呈现百花齐放的生动景象;文化遗产保护成绩斐然,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十三五”的五年,也是延边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五年。
根植文化自信沃土,砥砺奋进谱写华章。“十三五”期间,我州突出文化引领作用,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多民族文化融合,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导向,以标准化均等化为突破口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普惠民生的崭新局面,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文化惠民 为百姓幸福“加码”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小广场、社区书屋等文化阵地覆盖城乡,快乐延吉大舞台、农民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如今,在延边,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一个个“触手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已然形成,将百姓的文化生活装扮得多姿多彩,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倍增。
自2016年我州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我州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力度,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发展快车道。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日臻完善。5年来,我州新建、扩建、改建了一大批文化场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截至目前,州县(市)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一级馆占比达56%;92%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三级站标准以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基本设有“两室、一场、一栏”。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全州文图两馆均已建成可提供数字文化服务的网站。
文化服务供给不断丰富。为了让城乡群众享受到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我州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常年举办三点半课堂、文化讲堂、艺术培训等各类公益文化活动,年均受益人群达200余万人次;坚持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每年开展文化活动1000余场,送教学光盘、歌曲集、图书、报刊等文化产品5万余册(次),文化服务延伸至最偏远、最贫困的山区农村,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招募培育文化志愿者1万余人,并坚持开展文艺辅导、讲座培训等文化志愿服务以及“春雨工程”延边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扎实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工程,积极举办各类公益艺术培训,培育壮大业余文艺骨干队伍;打造中国朝鲜族民俗文化旅游节、图们江文化旅游节、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大赛等特色品牌文化活动,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3000余场次。
文化人才队伍日益壮大。通过举办民族文化发展培训班、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整合延边歌舞团、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州文联、延边群众艺术馆的师资力量,举办舞蹈、歌曲创作等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每年培训各类文化艺术人才1万余人次。
文化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全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延边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延边州民间文化团队管理扶持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撑;开展县(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四级总分馆体系已初步形成;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州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基本建立理事会制度。
文艺创作 百花齐放精品迭出
文艺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5年来,我州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开展主旋律作品创作,推出了一大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文艺作品,为我州文艺繁荣发展提供了丰沛的动力源泉。
5年来,我州创作发表歌曲、舞蹈、小品等各类文艺作品300余部。其中,原创舞剧《阿里郎花》荣获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金奖和最佳舞台美术奖;唱剧《沈清传》荣获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剧目金奖”、“优秀导演奖”等7个单项奖;新编唱剧《春香传》荣获第四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优秀剧目奖”;舞蹈《长鼓行》、《心归云处》分别斩获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奖”和“入围奖”;话剧《社区书记》荣获中国话剧协会东北大区优秀剧目邀请展优秀展演奖;话剧《第一书记》朝汉双语版成功搬上舞台;《鹤·翔》等13部作品荣获吉林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奖项;大型民族原创情景歌舞诗《海兰江畔稻花香》完成创排和视频录制,计划于明年年初搬上舞台,并代表吉林省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音乐剧《同一片蓝天下》、情景剧《爱的味道》等十余部作品完成剧本创作……我州文艺百花园生机盎然。
文化遗产保护 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
延边历史悠久,凭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造就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资源。5年来,我州始终坚持“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非遗保护传承跃上新台阶。启动延边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对州内非遗项目进行整体性保护。健全非遗项目保护体系,积极开展国家、省、州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传习所)推荐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项、国家级名录项目17项、省级名录项目84项、州级名录项目141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7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75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83人;省级传承基地7个、传习所10个,州级传承基地32个、展示点17个,实现了“见人见物见生活”,有效促进了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推动中国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命名了15个朝鲜族民俗村和传统村落。加大非遗展示及传播力度,积极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大赛,秋夕、端午、百种节等传统节庆民俗活动。
文物保护成绩斐然。珲春土字牌、和龙大洞、安图金代神庙等3处遗址被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我州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为延吉、龙井、和龙、珲春、图们等5个县(市)的长城墙体、铺舍、烽火台等相关遗迹埋设安装保护标志牌86座、界桩747个;对延边长城平峰山段近3公里的石筑城墙开展抢险加固工程;对延边边墙延吉——图们清茶馆段9座烽火台开展保护修缮工程;完成延吉边务督办公署安技防设施安装运行、磨盘村山城保护范围内延吉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的考古勘探工作、龙井间岛领事馆内部修缮工程、和龙市渤海中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龙头山古墓群基础设施保护项目前展示厅和房屋维修工程,以及全州1201处遗址的现状核对和信息化基础工作;参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渤海国遗存保护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持续配合(2015—2019年)吉林省考古所发掘磨盘村山城遗址近4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