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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环保局
收藏 更新时间:2018-06-29 10:58
延边州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1)完成情况公示
   我州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1),经过整改,建立并完善了相关组织架构,出台了相关措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现按照整改销号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1)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问题,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工业企业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没有进行检查,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急预案予以备案。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责  人:州工信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工信局

  整改目标:建立高效严格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等应对措施。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构建立情况。州工信局下发《延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的通知》(延州工信发〔2018〕42号)文件,建立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由州工信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内相关业务处室任成员的组织架构,日常工作由交通与资源处具体负责,并要求各县市工信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完善了管理体制,从组织上保障了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完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州工信局下发《关于全州工信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整改措施的通知》(延州工信发〔201814号)文件,提出建立高效严格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等应对措施,动态调整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完善州、县(市)、企业三级预案体系。通过预案修订与组织演练,已初步建立起责权明确、范围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按照《延边州工信局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延州工信发〔201842号)和《关于全州工信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整改措施的通知》(延州工信发2018〕14号)文件要求,2018年3-4月,各县市工信局针对属地监控企业进行了一次演练。敦化市3月16日实施了演练;珲春市3月23日进行了演练;图们市3月27日进行了演练;和龙市4月3日进行了演练;安图县2月6日进行了演练;汪清县3月30日进行了演练。

  (四)重点监控企业应急演练情况。目前我州列入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的6户企业除和龙天池工贸有限公司外(停产),其余珲春顺峰水泥有限公司、汪清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图金海发药业有限公司、敦化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都已按整改措施的时间节点完成了预案的编制、备案、演练工作。

  公示媒体:延边州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延边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262332

  受理邮箱:ybzdczgb@163.com

  联系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055号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