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去刘爱国的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免去朴万振的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3、任命李福祥为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4、任命张永峰为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5、任命朴万振为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6、决定免去苏庆良的州政府秘书长职务;
7、决定免去金国范的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8、决定免去赵东俊的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9、决定免去李瑞的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10、决定任命李瑞为州商务局局长;
11、决定任命宋艳为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12、决定任命孙燕成为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13、决定任命金国范为州体育局局长;
14、决定任命徐鹏为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15、免去金正龙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16、免去李文哲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7、免去严贞玉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8、免去元美淑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