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将《条例》公布在州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 ,期间未收到市民意见和建议。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