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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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税费减免
服务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支持方式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我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服务部门
延边州税务局
政策咨询
周熙尧;0433—511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