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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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资助,主要用于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相关的费用支出
服务对象
对运营半年(含半年)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和收住社会老人、贫困老年人
支持方式
对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进行资金补贴。
政策依据
《龙井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服务部门
龙井市民政局
政策咨询
胡志鑫 ; 0433-3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