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平台

延邊州人民政府

통합 대화형 플랫폼
統一互動平台

欢迎来到延边州人民政府统一互动平台

연변주 인민 정부의 통합 대화형 플랫폼에 오신 것을 환영합니다.

平台首页  •  办理回复

已回复

李恳
2024年5月31日10:28,(0433) 801 9239与我联系,我上班未接,于15:51回拨,简单说明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说一小时后给我回电,16:56/16:58拨打电话无人接听。17:00我拨打(0433) 801 6331,该工作人员告知我的案件不是他负责,会帮忙通知上一个工作人员跟进。至今未见回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本案中,贵院未充分考虑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实际情况,错误地适用了上述法律规定,导致申请人的财产冻结。我认为受理诉前保全贵院并无管辖权,我户口、生活、工作、合同签署地均不在珲春。网贷五年内不得转让债权,并且未经本人签字同意,本人并未收到电话、短信、书信、邮件通知。我要求债权方出具金融放款牌照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合法,本人有协商还款的意愿,请珲春曦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我联系。根据银保监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会2020年8月16号文件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所属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我与其他达成还款协议的债权方有约定在先,需要资金来履行约定,若因非正规流程资金冻结造成二次违约后果,将保留追究权。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认为该院作出的(2024)吉7505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存在明显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解冻,请领导尽快批复!

您好:

一、基本情况:当事人与珲春曦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经济纠纷,珲春曦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申请了诉前保全。
二、办理情况:已经对当事人投诉内容进行解答,相关案情情况已经进行告知,现已经安排专员对当事人案件跟进办理。
三、对诉求人答复情况:当事人可与我院案件处理专员取得联系,也可以拨打电话:16643306109
四、联系时间:2024年6月3日16:13
承办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电话:16643306109

回复时间: